1.补贴范围:
对小麦、玉米、能繁母猪、育肥猪、奶牛等17种中央险种,苹果、设施农业、奶山羊等9种中央奖补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险种,以及农房保险省级险种进行补贴。
2.补贴标准:
(1)支持开展稻谷、小麦、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,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额900元,保费27元;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每亩保额、保费由市级拟定。补贴比例为:中央财政补贴45%,省级财政补贴25%,市县财政补贴10%)其中:市级财政补贴不得低于7%)。
(2)大豆完全成本保险每亩保额720元,保费21.6元;大豆种植收入保险每亩保额保费由市级拟定。补贴比例为:中央财政补贴45%,省级财政补贴25%,市县财政补贴10%)其中:市级财政补贴不得低于7%)各地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油料保险)物化成本)、大豆完全成本保险或大豆种植收入保险中选择投保产品,但不得重复投保。
(3)将苹果、设施农业、奶山羊、核桃、大枣、花椒、猕猴桃、仔猪、种公猪共计9项省级优势特色险种纳入中央奖补范围,补贴比例为:中央财政补贴30%,省级财政补贴30%,市县财政补贴合计不低于10%)其中: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不低于7%),其余为农户自担若中央奖补资金不足兑付30%中央补贴比例时,差额部分由省级承担。
(4)农房保险补贴政策。按照《陕西省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》)陕民发〔2016〕45号)要求,省级财政对参加农村住房保险的农村低保户、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每户5或11元)附加地震责任)的补贴。